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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程序 相关知识

  • 2020-11-13 407 人看过[ 刑事执行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刑事执行的概念和依据

    刑事执行程序_刑事执行的概念和依据 一、执行的概念 执行,是指把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活动。执行程序是指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以及在此过程中处理与之有关的减刑、假释等刑罚执行变更问题时应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执行程序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

  • 2020-11-13 367 人看过[ 刑事执行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刑事执行机关

    刑事执行程序_刑事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机关包括: 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 2、监狱。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

  • 2020-11-13 364 人看过[ 刑事执行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刑事执行程序_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死刑是剥夺罪犯生命的最严厉的一种刑罚,为了严格防止错杀,避免造成无法弥补的错误,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判决的执行程序,作了严密的规定。 (一)执行死刑命令的签发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 2020-11-13 416 人看过[ 刑事执行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

    刑事执行程序_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 (一)执行机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机关是监狱。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监狱执行刑罚。未成年犯

  • 2020-11-13 353 人看过[ 刑事执行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公安机关对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判决的执行

    刑事执行程序_公安机关对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判决的执行 (一)执行机关及交付执行 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

  • 2020-11-13 617 人看过[ 刑事执行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判决的执行

    刑事执行程序_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判决的执行 (一)执行机关 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判决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实践中,由罪犯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派出所执行。 (二)执行程序 执行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向罪犯及其原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群众宣布其犯罪事实、被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以及罪犯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

  • 2020-11-13 317 人看过[ 刑事执行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

    刑事执行程序_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 (一)执行机关 罚金、没收财产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9、220条的规定,罚金和没收财产刑的执行机关都是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财产刑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二)执行程序 1、关于罚金的执行。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

  • 2020-11-13 510 人看过[ 刑事执行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

    刑事执行程序_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 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也是在生效后开始的。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立即向被裁判人及有关单位宣布,并撤销对被裁判人采取的一切强制措施,对被羁押的被告人,发给释放证明。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9条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

  • 2020-11-13 376 人看过[ 刑事执行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死刑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变更

    刑事执行程序_死刑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变更 在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中,由于出现了法定情形,需要对已确定的刑罚内容或刑罚的执行方法加以变更,其处理程序亦是执行程序的组成部分。下面介绍几种主要的执行变更程序。 一、死刑执行的变更 死刑执行的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 (一)停止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

  • 2020-11-13 350 人看过[ 刑事执行程序] 刑事执行程序_​暂予监外执行

    刑事执行程序_暂予监外执行 (一)暂予监外执行的概念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时象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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