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强制措施 相关知识
2020-11-13 306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特点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特点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暂时限制或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五种强制措施,按照强制力度从轻到重的顺序排列依次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我国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具有以下特点:
2020-11-13 356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拘传的概念及特点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拘传的概念及特点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拘传的特点是:(1)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经过拘传程序;(2)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而不是强制待侦、待诉、待审,因
2020-11-13 327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逮捕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逮捕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
2020-11-13 327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及方式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及方式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65、69、74、75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66条,最
2020-11-13 350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须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
2020-11-13 309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取保候审的程序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取保候审的程序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
2020-11-13 457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监视居住的概念、适用对象及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监视居住的概念、适用对象及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 (一)监视居住的概念和适用对象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适用监视居住的对象和适用取保候审的对象相同。通常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找不到保证人或者不能交纳保证金的时候适用。由于
2020-11-13 283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监视居住的程序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监视居住的程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监视居住意见书,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局局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监视居住通知书。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
2020-11-13 388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拘留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拘留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一、拘留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拘留有以下特点: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
2020-11-13 312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拘留的程序及期限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_拘留的程序及期限 一、拘留的程序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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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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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