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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祥德,著名法学家、方志学家、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委员会主任、预防与纠正冤假错案研究院名誉院长、首席专家,冤假错案刑事辩护与代理中心名誉主任、首席专家。
冀祥德教授系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冀祥德教授先后从事过警察、法学教师、律师、检察官、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地方志、出版等工作。曾任山东德扬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常务副主任、常务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方志出版社社长、总编辑,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等职。曾获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十杰、中国社会科学院十大优秀杰出博士后、全国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学管理奖等称号。现任当代中国出版社总编辑,当代中国电子音像出版社社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冀祥德教授出版专著、教材等多类著作7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曾获中国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全国法学博士后优秀成果一等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教育部一二三等奖若干。冀祥德教授不仅长期担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而且蝉联多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十佳教师。
冀祥德教授提出并论证了“依法治志”理论,其观点被国务院办公厅颁行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采纳,“坚持依法治志”成为指导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六项基本原则之一。冀祥德教授设计实施“全国地方志十大工程”及“十加X”工程,推动完成全国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升级,并与全国地方志工作者一起,实现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省、市、县三级地方志和综合年鉴全覆盖。
冀祥德教授是较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办理了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和民商事、行政案件。冀祥德教授法学知识渊博,先后师从陈兴良教授研习刑法学(硕士),师从汪建成教授、王敏远教授研习刑事诉讼法学(博士、博士后)。冀祥德教授曾提出“刑事辩护三难说”(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刑事辩护车轮说”“刑事辩护木桶说”“刑事辩护准入说”,以及“普遍辩护”“准入辩护”“有效辩护”概念,在法学界和法律界有很大影响。他的博士学位论文《建立中国控辩协商制度研究》,为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确立和完善提供了有价值的理论研究和构建参考。他的博士后研究报告《控辩平等论》,囊括我国法学界重要奖项,他也因此被称为“控辩平等举旗人”。